
礦用隔爆閥門電動裝置井下使用 執行機構,是閥門實現遠控、集控和自控的驅動裝置。主要用 于啟閉件做90°回轉運動的閥門配套使用,如球閥、蝶閥等,是閥門實現遠控、集控和自控的驅動裝置。
127V礦用隔爆電動裝置QMB3.5,礦用電動裝置35NM配螺紋球閥使用,適用于煤礦井下。
礦用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 執行機構ZB60-24(660)適用于煤礦井下使用,煤安證防爆證等資質齊全,閥門有TS證。
ZB20煤安隔爆型閥門電動執行器本產品的性能符合GB3836.1-201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,GB3836.2-2010《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:隔爆型“d“》及GB/T24922-2010《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》的規定,